如何看食品新条例意见
问答首页
话题分类
我的首页
消息提醒
食品商务网
首页
>
问题列表
>
详情
经营管理
如何看食品新条例意见稿--经营者提供证据排除怀疑
如题:第一百四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用技术手段检出食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感觉与司法原则相勃变成“疑罪从有” 应该""疑罪从无""原则
展开全部∨
2 回答 · 3 关注
共2个回答
程松子,食品检测市场项目经理
2018-11-12回答
我感觉这条是针对国家抽检来说的,比如蜂蜜,16年国家抽检不合格十几个,90%不合格原因都是氯霉素超标。企业和协会喊话说这是蜂蜜自带的,并非人为加进去的。总局没搭理,接下来抽检公布的蜂蜜不合格项还是氯霉素。结合这件事情看这条款。
1
0
淡年华丶失青春,品控主管
2018-11-12回答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排除合理怀疑的(加上不合格食品--已有证据证明)---提供来源(可以并应该提供的),如不能提供,当然有问题,要立案查处。但行政法不同于刑法和民法,
7
0
相关问题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是否适用于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
6个回答
“不准经营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的法律依据?
7个回答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的问题
11个回答
“违法生产经营”意思是不是包含的太广了?
9个回答
“食品生产经营者”究竟指谁呢?
5个回答
编辑推荐
单锥螺带真空干燥机的优点?
1个回答
我国“无麸质”食品有什么管理标准吗?
1个回答
复配酶制剂中的辅料有何规定?配料如何标识?
1个回答
白芸豆提取物的提取方法、测定方法及应用是什么?
1个回答
粮食食用油快速检测解决方案有哪些?
1个回答
关注问题
写回答
提示
提示信息
确定
取消
消息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