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落超标外省有权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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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超标外省有权利处罚没
产品在外省市抽检出菌落与大肠超标,外省市是否有权利直接行事处罚,给我司开出了5万元的(听证告知书)我查了相关食品安全法,没有针对菌落超标的详细处罚条款,我该怎么处理?各位老师指点一下
4 回答 · 1 关注
共4个回答
QunTin,食品添加剂销售经理
2019-11-11回答
菌落总数和大肠杆菌处罚的项不同,但是都在124条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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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食品检测员及主管
2019-11-11回答
1.如果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的菌落总数指标,则适用于《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2.《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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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巷^,食品检测销售经理
2019-11-11回答
这个应该是处罚经销商的,但钱要你出。你们所在当地监管部门在收到不合格报告同样要对你们(生产商)进行处罚,具体罚多少每个地方和标准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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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食品检测业务大客户专员
2019-11-11回答
你首先要弄清楚,被处罚的主体是你公司还是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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