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用无标签的调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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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用无标签的调味料做菜,货值金额如何认定

举个例子,现场发现2桶问题调味料(酱类),一桶5KG的,进价160元一桶。没有标签,只有商标。一桶没开封,一桶几乎用完,用了的做成了30份菜,菜卖60一份。 违法所得好计算,问题是货值金额怎么认定呢?个人认为是160*2=320元。有人认为是一桶160元。请高手解析讨论下 展开全部∨ 5 回答 ·  3 关注
共5个回答
周边监管也没有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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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没遇到过此类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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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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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好大的官威哦。网络如此,现实更是不得了。话说,货值金额不单是酱的价格吧,还有之前用有问题酱搭配的原料呢?个人理解应该是(160+其它原料价格*3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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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货值金额为30*6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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