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弦,食品检测销售工程师
2019-11-24回答
此类“写明”在国外的产品包装上很常见,即所谓“免责条款”;国内由于法治水平及法系等的差异,较为少见;但随着国内企业对风控的日益重视,会逐步有所改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