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功能检验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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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功能检验时的剂量换算问题

求路过的大神帮帮忙,解答一下困惑!! 剂量分组要求中提到,在3个剂量组中,其中一个剂量应相当于人体推荐摄入量(折算为每公斤体重的剂量)的5倍(大鼠)或10倍(小鼠),且最高剂量不得超过人体推荐摄入量的30倍(特殊情况除外),受试样品的功能实验剂量必须在毒理学评价确定的安全剂量范围之内。 请问,这个是先由人体剂量进行系数换算(乘以6.3)为大鼠的剂量,然后再乘以5倍,还是直接人体剂量乘以5倍呢? 展开全部∨ 1 回答 ·  4 关注
共1个回答
动物实验是先按系数 你的那个*6.3 大鼠 的剂量 。然后在设置倍数。也就是你的第一个方案,先乘6.3 再乘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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