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果制品,烘炒类和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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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果制品,烘炒类和油炸类可以共用摊凉、包装功能间吗?

如题。原料处理和热加工工序(烘炒、油炸)功能间分开,后面的摊凉、内包,两种产品可以共用功能间吗?——从生产许可审查的角度来说。 3 回答 ·  4 关注
共3个回答
有明白的大神,帮忙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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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说不可以吧,你转换品种要清场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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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的细则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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