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配食品添加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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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界定

如何,复配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如何确定?按照配料成分的使用范围总和,还是只用用于配料成分范围的交集?如复配食品添加剂成分为1和2两种,1的使用范围为 A B C,2的使用范围为C D ,那么这种复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是A B C D还是只用用在交集部分C?依据是什么?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4.1.3条款:用于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各种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规定,具有共同的使用范围。针对这个条款与公司同事存在争议,特来求解!我理解为 这是规定有共同范围才允许进行复配,而不是规定复配后的使用范围。同事认为复配后也要用在共同的使用范围。 展开全部∨ 2 回答 ·  1 关注
共2个回答
只能用于C吧,否则2760的规定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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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用于C,而且还要考虑限量,每一种成分都不能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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