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嚼梨蕊齿间留香,食品检测工程师
2018-12-03回答
原液并不是固体饮料啊,为啥备注是固体饮料按照稀释倍数加倍 在表A.1中食品分类中没有一个14.06之后备注在注明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的表述吧,所以你还是做牛角尖了,理解为神魔14.02.03、14.03、14.04、14.05.01、14.05.02、14.05.03这些不同类型的风味的饮料的使用量为冲调之前添加量要要按倍数增加。 再不能理解的话你可以认为前面的使用量为不同风味的液体产品,备注为不同风味的固体产品的备注是让你按倍数增加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