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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申报中关于标志性成分及其检测方法咨询

请教:保健食品中标志性成分如何去确定?还有就是检测方法,如果需要检验的标志性成分是没有国标的,但是有药典方法及其他省份的地方标准,该如何去选择?如:多数企业的灵芝产品定下的其中一个标志性成分是灵芝总三萜,但是灵芝总三萜没有国家标准,新发布的2015版药典中灵芝有【三萜及甾醇】的检验方法,我是否可以将灵芝的标志性成分定为“三萜及甾醇”,检验方法依据就是药典?保健食品这样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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