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侠:最近接触
保健食品,对其原料要求不甚明白,特发帖请教。 规定:各种原料及其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保健 食 品 良好 生 产 规 范》规定: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中则提出植物类原料检验引用《中国药典》标准。《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中公布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是否可这样理解:保健食品原料(包括辅料、添加剂和
加工助剂)除《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的原辅料按照药典标准外,其余的原料(包括辅料、添加剂和加工助剂)均应符合食品原料要求,原料包括辅料、添加剂和加工助剂)生产企业应获得相应食品生产许可或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在有的
保健品企业解释说可以用药用辅料,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