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标签上标注了
呈味核苷酸二钠但是职业打假人举报说按照GB2760上要求标注5’-呈味核苷酸二钠。呈味核苷酸二钠的行业QBT 2845-2007标准是用呈味核苷酸二钠名称,但是在GB7718-2011(4.1.2.1.1)又可以按行业标准标注,按GB7718-2011对
食品添加剂的表示规定如下; 4.1.3.1.4 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GB 2760 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可以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也可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并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 号)(标示形式见附录B)。在同一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选择附录B 中的一种形式标示解释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