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食品都应该有保质期限,
茶叶也不应该列外.GB7718中5.2.1中的规定也没有茶叶这个食品,但国家标准中GB/T9833.1-9紧压茶系列标准中对保质期限的要求是:在符合贮存的条件下,产品可长期保存. 想问一下,这样的"保质期"是否合理?我是做
普洱茶的,云南普洱茶是历史名茶,产品是用
绿茶晒青,经高温蒸压定形、干燥,然后经过长期后发酵制成。新制成的产品,其感官品质与存放过的品质是有很大差别的。所以,我想请教各位,我的普洱茶保质期可否也定成:在符合贮存的条件下,产品可长期保存。这样做是否妥当?谢谢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