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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质监部门标准化科去参加培训的时候老师说的。凡是通则类标准只能引用指标,然后制订企业标准备案。因为通则内的品种太多,而一般食品公司肯定不能做全部的产品。所以要求企业根据实际生产的种类备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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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上次在一个帖子中有朋友说通则类国标不能用来作为产品执行标准,请问有相关国家规定吗?大家如何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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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则是不能代替产品标准的。只要对“通则”与“产品标准”的含义比较一下就会发现,其内含与作用是不同的。不能相互替代。产品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①产品的适用范围;②产品的品种、规格和结构形式;③产品的主要性能;④产品的试验、检验方法和验收规则;⑤产品的包装、储存和运输等方面的要求。 而通则只是某大类的能用原则。不可能包含产品标准所要求的所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对哪些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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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食品标准最不规范.按道理产品标准不能按通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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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解释应该以国家标准委员会为准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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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0977-2007《糕点通则》1范围中规定:本标准规定了中式糕点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式糕点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因此个人觉得应该可以作为产品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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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说的理由我认为不太成立,即使不是通则类的有些国家标准也包括很多类品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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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可以作为产品执行标准用。因为该本标准规定了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的要求,函盖了执行标准的各方面内容。只是它的范围太广,可能没有本企业产品的特性指标或感官描述不具体,如果有这类现象,建议企业根据通则制定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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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则是一大类产品的统一要求项目,通则内的指标和项目较少,只能做为参考的依据而不能做为标准来执行。一般情况一类产品分为几个细类,每一细类的产品的要求不同。一般没种产品都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者是商业标准,以上三类标准可做为产品的执行标准,企业也可参照相应的国标、杭标或者商标根据自己产品的特点和情况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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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糕点通则》恰恰把原来油炸类糕点、烘烤类糕点等几个细类标准综合在一起,而且代替了这些细类的旧版标准,其指标也较多很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