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技术监督部门到企业进行计量监督抽查,提供了一份由市技术监督局印发的通知,(但通知上未明示该检测费用由谁来承担)同时计量监督部门提供一份计量监督抽查收费标准,每个产品700元,并要求按产品数量抽样,但有的企业同一系列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就有几个,他们说抽样不是按规格各划分,并要按产量的50%抽样率进行抽样,请问这样合理吗?另外
食品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不得向生产经营者收取费用,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但是他们的说法是,计量监督国家没有经费支持,需要企业承担检测费用,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