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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含茶制品和代用茶是否标注营养标签的问题

GB 28050 问答十五条4中,只是说茶叶豁免标识营养标签,那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呢?我比较纠结,一是觉得和茶叶同类,适用此标准。但是代用茶尤其是花果茶,每日食用量是超过10克的,是不是就不能豁免了?请各位大侠指点迷津,是否标注,依据是什么?谢谢了(十五)关于每日食用量≤10g或10mL的预包装食品。指食用量少、对机体营养素的摄入贡献较小,或者单一成分调味品的食品,具体包括:1.调味品:味精、食醋等;2.甜味料:食糖、淀粉糖、花粉、餐桌甜味料、调味糖浆等;3.香辛料:花椒、大料、辣椒等单一原料香辛料和五香粉、咖喱粉等多种香辛料混合物;4.可食用比例较小的食品:茶叶(包括袋泡茶)、胶基糖果、咖啡豆、研磨咖啡粉等;5.其他:酵母,食用淀粉等。
6人参与回答
,食品检测销售工程师 2019-03-18回答
不在豁免的范围之内,含茶制品,代用茶与茶叶(包括袋泡茶)是两码事。
,食品技术主管 2019-03-18回答
含茶制品的说法比较模糊,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东西,如果茶饮料之类的,肯定是要的
,研发工程师 2019-03-18回答
个人理解,应该不需要标,含茶制品、代用茶一般一天不会超过10g的饮用量。
,食品检测员 2019-03-18回答
咨询过起草人,答复是这样的:如果是采用袋泡茶的形式,冲泡喝茶汤,则不需要上营养标签
,食品检测 2019-03-18回答
谢谢楼上的朋友。花果茶肯定超过10克的我还是标识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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