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用香精在产品标签中是否应归为食品添加剂类的问题
各位: 在
食品的标签中,
食用香精应该归为食品添加剂类里面,还是可以单独列为一项啊。具体的话依据是什么呢。。看到
康师傅的话标示的是:食品添加剂(食用香精等),可是也有的公司是标注食品添加剂、食用香精的。。。很疑惑,望高人指点
3人参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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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纠结的是产地标注,生产者和产地不一致,哪些属于这种情况,也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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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去上海标准标准协会备案过标签,食用香精是直接标注在配料里面的,不知道别的地方有没有别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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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应该统一为食品添加剂:具体名称。别用一个简单的食品香精或者食品香料来代替就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