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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茶叶中有一项成分没有食用依据

我司拟进口的茶叶中有一个成分,甜黑莓叶,CIQ说没有食用依据,但是我查询了标注(GH/T 1091—2014)其中对代用茶定义是:代用茶 Herbal Tea采用除茶(Camellia sinensis L.O.kunts)以外、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可用于食品的植物芽叶、花及花蕾、果(实)、根茎等为原料,经加工制作、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或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我想说,我找了很久也没找到(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可用于食品的植物芽叶、花及花蕾、果(实)、根茎等为原料~)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名单也找不到比如我说黑莓是可食用的,那依据是什么?按照常理说么?求教有谁有可食用植物的名单能给我看一下么?谢谢
2人参与回答
,食品研发工程师 2019-03-21回答
动植物及微生物类食品原料能否使用,要以拉丁学名为判断依据;英文名及中文译名往往不严谨,存在异物同名。
,食品检测销售工程师 2019-03-21回答
大大们回复,我先仔细看一下,有不会再来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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