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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

求助内容如下:食品添加剂是否必须同时有标签和说明书这两个东西?如果标签上载明了所有要求的内容,没有说明书是不是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现在我们的产品标签很完整,没有说明书,客户说违反食品安全法,要退货,纠结啊!各位有没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我们的做法是对的或者是错的?先谢过了!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第四十二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1人参与回答
,销售 2019-03-23回答
搜一些或拍一些其它厂家的正在流通的产品标签,做为实例,比如香精类、膨松剂类;再将你们申证时备案的材料(包含标签的)复印件提供给对方,告知对方你们这样标注是经质监局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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