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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找一找《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 ...

今年3月底,质检总局根据国务院的指示要求,要求全国的乳制品加工企业重新按照《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进行审核取得生产许可后方能生产。不知大家是否注意《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存在一定的缺陷?如“调制乳”、“发酵乳”,这里面都涉及了辅料的添加,但却未在生产设施和工艺中强调,辅料涉及到生乳和乳粉之外的产品,主要包括粮食、水果等,特别是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细则》中就没有对辅料的添加工艺明确要求。是否应该有辅料仓库?是否应有配料间和配料用设备、工具、称重计量设备?配料间属于“准清洁作业区还是一般作业区还是清洁作业区”都未明确,如何在辅料加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等等也都没有明确?所以那些含有各种食品添加剂、水果、辅料的“巴氏杀菌的调制乳、风味酸乳”你敢饮用嘛?在此个人认为该《细则》是有一定缺陷的,请大家讨论。附:《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
1人参与回答
,肉制品添加剂研发应用工程师 2019-04-02回答
审核组的专家说配料间为准清洁区,细则中许多没有的审核组却能一一提出,说是据通则,法规,安全主体责任等来验收,真是太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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