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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标准(企业标准)备案问题

大家好。 本公司在福建和广东两地分别设立了公司。现有一份企业标准在福建备案,咨询广东省卫生厅后说是不能用福建的标准,需要在广东单独备案。各位大侠,此种情况应如何处理比较便捷呢。
6人参与回答
,研发/技术员
2019-04-11回答
可否采用授权生产的方式避开企业标准重复备案呢?那我们的情况成了分厂授权总部生产了。
,食品实验室经理 2019-04-11回答
我自己感觉如果做委托还不如重新备一次案呢
,食品检验员 2019-04-11回答
我们是这样解决的:双方之间办理委托加工手续,再把标准在福建申请变更,带上双方营业执照,委托加工合同,变更申请书,变更的标准(在前言注明此标准适用于***被委托加工企业)。受理后20个工作日即可办妥
,食品班组长 2019-04-11回答
抓紧时间去备案吧
,生产副总经理 2019-04-11回答
我觉得就是得去备案,否则不好办
,食品检测销售人员 2019-04-11回答
我觉得比较简单的办法就是采用集团公司下属的不同分公司的名义,直接共用一份企业标准。在前言里面写明“本标准适用于一下单位:……,……,……”,同时每个公司的具体地址需要注明。这样最为省事。以前在我这里也这样办理过,并且成功备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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