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18问答版对于生产日期,我有些不理解,请各位解答
本标准4.1.7.1条“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是指在已有的标签上通过加贴、补印等手段单独对日期进行篡改的行为。如果整个
食品标签以不干胶形式制作,包括“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等日期内容,整个不干胶加贴在食品包装上符合本标准规定以上是7718问答版本。 我的问题时, 整个不干胶 包含 生产日期 ,加帖是 合法的?那如果原来有一张标签,生产日期错了,我搞一个新标签,整个覆盖加帖,纠正生产日期,也是合法的吗
4人参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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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日期错的都撕下来把新的正确的重新贴上去只能这样操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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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的意思是整个食品标签以不干胶形式制作,包括日期,加贴是符合要求的,但前提是这个产品包装上之前没有标示过生产日期。否则就属于前面提到的“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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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覆盖?覆盖有风险,被人揭掉、招致怀疑等。你的这个覆盖容易让人多想,生产日期都能印错,是个负责任的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任的生产企业应该将印错的包装废弃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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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出现不干胶上只有日期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