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大侠:一些食品分类的问题,,比如:食品分类号:05.0食品名称: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
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以及糖果食品分类号: 05.01食品名称: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
巧克力食品分类号: 05.01.01 食品名称: 可可制品(以可可为主要原料的脂、粉、浆 、酱、馅)食品分类号: 05.01.02 食品名称: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 除05.01.01 以外的可可制品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①05.0是一个总项目,凡是它规定的添加剂都可以用在:05.0105.01.0105.01.02②05.01则是一个小项目:凡是它规定的添加剂都可以用在05.01.0105.01.02③05.01.01和05.01.02各只能分管自己所规定的食品 还是有其它的理解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