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7718中,对于
食品名称是这样规定的:4.1.2.1.2 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规定的名称时,应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4.1.2.2 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4.1.2.1 规定的名称。4.1.2.2.1 当“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4.1.2.2.2 当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因字号或字体颜色不同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时,也应使用同一字号及同一字体颜色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一直以来特别困惑的是,“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这个标准如何界定?像市场上比较多的“
冰糖雪梨”、“冰糖柠檬”等饮料,都是在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用大字号标识着“冰糖雪梨”、“冰糖柠檬”等字样,然后在下方靠近净含量标识的地方用较小的字体写着“
梨汁饮料”等字样,也没有使用同一字号或者同一字体颜色,那么它们为什么就是合法的呢?是因为“冰糖雪梨”这个产品名称被大多数人所接受,所以可以判定为不会造成误解或混淆吗?那么,对于饮料类产品来说,是不是可以自己起一个比较吸引眼球的产品名称、然后只要在主展示版面标识上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就行了?…………好钻进牛角尖了。。公司的产品现在直接使用的是属性名称,标签整体看起来太过死板,不够吸引人,所以领导不太满意,想让更加美观一些,我呢,因为一直做的是标签审核,比较纠结的是如果自己起了一些稀奇古怪的名字是不是要同时用同一字号及同一字体颜色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还是参照“冰糖雪梨”这样的格式?大家有什么可以提供的参考意见吗?欢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