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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虫草菌粉报批、生产等

  现有一个虫草菌粉的产品,是别家公司报批,我厂生产,但是在《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中有关生产企业的一些要求,我着实不明白是针对原料来说还是成品?问题如下:1.样品试制单位应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管理生产菌种,建立菌种档案资料,内容包括菌种的、历史、筛选、检定、保存方法、数量、开启使用等完整的记录。针对这一条,所谓的样品试制是指原料样品还是中试样品?该产品所用的原料为虫草菌粉,对于中试样品试制的单位并没有“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管理生产菌种,建立菌种档案资料”的条件,那么是否该厂就没有能力或是说资质来生产该产品了呢?2.必须有专门的厂房或车间,有专用的生产设备和设施。必须配备真菌实验室,菌种必须有专人管理,应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微生物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制定相应的详细技术规范和技术保证。对于这一点,问题同上。望有了解情况的同僚们,能大力帮助我们解决难题!谢谢!
1人参与回答
,食品业务拓展经理 2019-05-05回答
没人懂吗?累啊!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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