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回答 问题
提问 通知 消息

关于代表集团公司备案企标问题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第四条中有提出:第四条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标准的,可以由集团公司总部或者其所属任一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该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注明适用的各企业名称及地址。在成功备案完成标准后(我们的各子公司名称地址附于前言中),问题也不断的来了,由于公司不断扩张,企标中也要增加相关子公司、代工厂信息等,但办理起来却很费劲,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加进去的公司是我们子公司,要去当地工商盖章证明,而当地工商又说他们没义务,况且时间要拖很长。还有就是在改了2次之后,由于公司在次扩张又需要增加子公司,卫生厅就不干了,说你们一年改了2次了,只要在和代工厂签订合同时说要用这份标准就不用找他们去改前言的适用子公司了。不知道各地市怎样操作的类似此种情况。请给予小弟点意见!谢谢!
5人参与回答
,食品营销总监 2019-05-05回答
我们的情况跟楼主差不多,需要提供子公司证明材料,然后去变更。不过我们只有一次变更,所以没遇到楼主的问题。
,食品检测主管 2019-05-05回答
这个问题我早就想到可能会出现的,不过也没遇到过,大家有遇到的请参与
,采购专员 2019-05-05回答
不知道各地的相关办法有没什么规定,谢谢了!
,食品项目销售工程师 2019-05-05回答
这是广东的企业标准模板,是否不是集团公司为各个子企业制定统一的企业标准,就不涉及到标准适用企业问题,只标出发布机构的名称就OK了。
,食品检测工程师 2019-05-05回答
代加工工厂不需要增加到标准里去吧至于集团公司,使用笼统一点的说法,不提及子公司的名称实际情况没有遇到过,呵呵
 
问题索引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21food
首页
  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 13738199242
  • 微信咨询: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本网官方微信
这是一条消息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