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侠: 小弟公司准备做冷藏调制食品中的菜肴类产品(将菜和肉进过预处理、煮熟、包装、杀菌、冷却等工艺,然后送给
快餐店、饭堂)。小弟去食质监局了解情况如下:现在没有冷藏调制食品的单元,要申请的话只能申请
肉制品(可以加调料),但是如果肉和菜混在一起的话就拿不到许可证了,可以去食药局申请。小弟去食药局餐饮监管科了解,他们说这类的属于
餐饮服务许可中的第五类(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小弟是不是应该按照后者进行相关的申请?如果按照后者的申请产品标准是执行冷藏调制食品吗?标签标识按照GB 7717进行标识?营养标签需要标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