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现有净含量抽查方面的问题向大家请教一下:定量包装的产品净含量是500克,在超市一消费者买到后测出净含量是490克,就向超市投诉要求索赔,超市据此对企业进行了罚款,请教大家这种处理方式对吗?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JJF1070),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允许短缺量500克为15克,也就是说485克以上的单件产品均是合格的,只是批量平均含量应为标准净含量减去样本平均实际含量修正值,现这个消费者只买到一件单品,490克应是合格品吧!此事咨询了当地质监部门,也认为必须是500克以上才是合格品,不知为何会这样?请大家谈谈自个的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