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C001 9.1.9.6.2 可以识别和记录改进机会,除非某一管理体系认证方案的要求禁止这样做。但是属于不符合的审核发现不应作为改进机会予以记录。9.1.9.6.3最后一句写到:审核员应避免提示不符合的原因或解决方法。这是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的规定,以上这些的意思是不是说在审核中审核员只能开出不符合项,不能就不符合的整改提出意见?但是有说合一识别和记录改进机会,改进机会指的什么,能不能举个例子,有改进机会不就是应该有对应的不符合吗,表示很疑惑。有没有审核员或者是经常接触审核的给解释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