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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加工商地址的问题

各位大侠,最近在做一家委托加工商产品的标签,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委托加工商要求标签上面的地址与他的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上面的地址不一致,我坚持要标证件上面的地址,这样做是正确的吗?还是说可以标非证件上面的地址;我的理解是参照7718中的这一条【4.1.6.2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生产者或经销者的联系方式应标示以下至少一项内容:电话、传真、网络联系方式等,或与地址一并标示的邮政地址。】,我始终认为证件上面的地址是具有法律责任的。
2人参与回答
,食品业务拓展经理 2019-05-07回答
要标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地址
,食品检测员 2019-05-07回答
委托加工商这么做是为了躲避什么风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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