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家婴幼儿辅助
食品管理也上升到了新的高度,于去年也下发了相关的审查细则,细则中提到适用于6-12个月幼儿、12-36月幼儿及37-60个月幼儿,执行的相关标准也是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相关标准如GB10769、10770等,但有些企业没有相关的生产资质,只有普通食品的生产资质,比如水饺、汤圆、
挂面,然后就在
包装标签上注上品名:儿童水饺、儿童汤圆、儿童挂面,加了儿童两个字不要紧,价格可是与普通食品有很大区别,那么请问各位大神,这种现象属不属于涉嫌误导消费者,或者这些企业算不算超范围生产许范围非法生产?我个人不是职业打假人,只是看到很多市面上的这种叫法,就想请教一下专业人士,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