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这样?类似美国的司法和解,经常见巨额的赔偿,政府收入大增,也省司法资源。中国的购买车牌的钱听说是是给交通安全基金了,还有垄断性质的彩票,收益入福利和体育基金了。1) 消费者基金商家违法不追究有法不依也不行,但是滥诉太多也干扰执法和司法。 那就妥协,凡是职业打假人诉讼的,判决金额的50%收益自动扣除转入消费者基金。这样国家收入增加了,诉讼多国家钱越多,违法现象也纠正了;商家心里也平衡了反正没有全给你打假人。人
人参与国家有益。2)赔偿一倍到三倍根据消法和食安法是给消费者的赔偿是3倍到10倍,那就要修改法律,针对职业人士的赔偿为一倍到三倍,区别对待更显公平。3)不受理个人因为个人信誉和技能参差不齐,针对职业的个人统一不受理,必须要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成本就高了,小额诉讼也就少了,由律师把关。恶诉少了,水平高了。4)个数限制职业打假的每人每年不超过几个案子,超过的不受理。这样就让打假人会选择些问题严重的去吧。执法机关和法院也可以偷闲了。才臆想的几个办法,目的是:化解矛盾,
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