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9001、22000认证时,常见发现在产品包装上有GB/T9001、22000及认证机构LOGO,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必然会开不符合项。但经过查法规,目前只有总局63号令,根据这个法规是可以的:第二十一条获得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应当在广告等有关宣传中正确使用管理体系认证标志,不得在产品上标注管理体系认证标志,只有在注明获证组织通过相关管理体系认证的情况下方可在产品的包装上标注管理体系认证标志。 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规定,不允许在包装上印刷认证标志的法规,单从63号令看只要企业通过体系认证,使用体系认证标志时附加上注明通过认证,应该就是合法的。 而且既然委托认证公司进行认证,那么认证公司也要对认证结果负责,所以使用认证公司的LOGO也应该是合理的。 各位同行有何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