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工厂)只生产、储存A产品,有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乙公司(工厂)只生产B产品,有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丙公司(营销公司)负责销售甲乙两个公司的A/B两种产品,由于甲乙两公司相隔异地,为了节约运营成本,丙将B产品运输在甲公司,由甲公司对当地的经销商发货(甲公司相当于生产加配送中心);甲乙两公司生产的产品均是先卖给丙公司,丙公司对外销售;甲、乙、丙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独立的企业法人;丙公司有经营许可证,但经营许可证上没有体现甲公司为其外设库房。甲公司没有经营许可证,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储存集团公司其他产品;请问各位这样合法吗?甲公司是否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