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
食品安全法》(2015版),第118条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行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调查处理信息和国务院确定需要统一公布的其他信息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公布。作为第三方的一些网络媒体,采取自主采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发布相关企业产品的信息,但是这些机构发布信息却又不拿出检测报告,只是一堆数据的堆砌,没有信服力,这样合规吗?目前国内的“消费者报道”“优恪网”等网站就在做这方面的工作,各位老师来讨论下呗,作为企业可以根据他们发布的信息告他造谣吗? 目前国内还有哪些第三方测评机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