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料中的配料与复合配料名字重复,是否要重复标示。
请教一个问题,1、我公司产品一配料表中,麦芽糖我们做为辅料填加了,但在一复合配料中,也有同样的名称,是否如下要重复标示。2、老生常谈的问题, 食品添加剂还需要再单独标示出来,如:食品添加剂(***)谢谢了,不说了,直入主题:1、配料表:玉米粉,小麦粉,植物油,葡萄糖,烘焙专用粉(麦芽糖,
乳清粉,奶精,植物油,
食用香料),麦芽糖,白砂糖,淀粉,磷脂,
轻质碳酸钙,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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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烘焙专用粉已有国标或者行业标准,就不用再展开标识,如果没有,就按你目前这种标示,虽然麦芽糖重复标识,但是符合事实,不违反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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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料与复合配料的配料不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