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个事:我地区生产
牛肉干厂家众多,众所周知近几年国内牛肉价格高涨,牛肉干原料单一,无添加物,受原料影响太大;而我们的邻国蒙古,牛肉价格却相当的低廉,但是我国没有开放从蒙古过
进口牛肉;所以,一些小厂家就盯上了蒙古的牛肉原料,走私的不讨论;我们只讨论改头换面正当渠道进口的一种情况;要说中国人就是聪明,在一些商贸公司的带动下,出现一种新的方式进口,还貌似冠冕堂皇;怎么做的呢:1、去蒙古国采购牛肉,租一个场子,然后进行简单腌制,熟化包装后从蒙古国以熟制品方式进口;2、进口到国内后,拆包装后进行二次加工,比如调味、油炸或烤制,换成国内的产品包装;那么,针对上述情况大家讨论:这是不是违法的?根据我的理解,是违法的,因为以熟制品进口的牛肉干应该定义成“食品的”,能算作原材料么?那么,拆开包装再加工,换包装,属于二次加工食品;同时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风干牛肉申请SC时候是有生产流程备案的,生产流程是从冷冻肉开始加工的,这种用半成品属于更改生产流程或方法;不知我的理解对否,请大家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