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贴子“餐厅菜品含有中药材是否违法? 食客告监 ...
一直以来都是坚持按食药同源标准来严格要求添加物的,也一直对好多饭店包括家里都在使用中药材入普通
食品可以而企业又不能用耿耿于怀,看到这个案例,好多疑问啊!1、如何定义“传统饮食习惯的食品”的?2、好像
药食同源标准中没有“
花旗参、石斛”?3、投诉人提出的没有“不适合婴幼儿、孕妇等食用”的相关提示也可以,你试一下工厂做的没有提示看看?不罚死你,凭什么区别对待?4、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食药监办稽函【2017】47号”的函在哪里找啊,普通老百姓哪找得到?总之这些标准中的关系瞬间零乱了…………有没有哪位老师能简单的说一下这些标准的关系啊……
2人参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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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法不责众”,这个你应该懂呀。以本人的阅历,你这问题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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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统食用习惯,这个需要文字资料记载,只要能找到正规的出版物上有记载就可以。2、一些函大多是可以在官网上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