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救命!!简单介绍一下情况:人物:我,刚上班3个月,负责公司在天猫
保健品店的销售及发货。时间:1个月前到现在事件:一个客人购买了我司进口+销售的一款台湾进口的
酵素原液。我按照正常流程发货。 客人收到货后要求提供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我承诺没问题。结果!!!仓库有两批货,我发出去的是2016.1.25日生产的。老板说入境检验检疫证明和报关单还没拿到手呢!!!现在的问题是,本来客人说是虚假宣传,要求3倍赔偿,现在客人要求10倍赔偿。老板说,如果赔,那就我去赔。。。靠!!!哦,对了,买的酵素货值是9000元!!!!求助:一、 暂时还没拿到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的
食品,可以出售么? 我不知道货是怎么来的,我只是天猫网店的客服和发货员。。。二、 如果拖一个月,我们拿到了入境检验检疫证明,那打官司的话,我们会输么?依据是什么?三、 让我赔自然是没道理,我需要跑路么。。。。求助啊!!!!!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