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液类的产品可以当做食品来卖吗,今天有人举报了!
口服液类的产品可以当做
食品来卖吗,今天有人举报了!怎么解释才可以免于处罚
5人参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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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配料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液体食品也可以采用玻璃瓶吸管的包装形式,我觉得这没什么问题啊?噱头而已,没有法律规定不能用哪种包装形式的。当然,产品名称和标签内容不能涉及保健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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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命名的有关规定,普通食品不能以口服液或胶囊等命名。这个在国家局相关信息栏应可以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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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解释都免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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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口服液、胶囊是典型的药品(保健品)的形式,你们公司估计也是想打这种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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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麻利谈判赔钱;2、麻利把“口服液”改为“饮料”、“饮品”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