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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解释意见的函,这个函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有没有官方链接文件啊
3人参与回答
,烘焙食品厂长 2019-05-17回答
是农产品的规定。
,食品开发员 2019-05-17回答
农业部对农产品的规定与食品有关吗?
,食品检验员 2019-05-17回答
农业部:你部《关于商请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关问题进行解释的函》(农政函〔2002〕4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一、关于“直接加工品”的范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是指转基因农产品直接加工所得的产品,包括大豆粉、大豆油、豆粕、玉米粉、玉米油、油菜籽油、油菜籽粕、番茄酱等。二、关于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的范围?《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需要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的范围,是指《条例》第三条规定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二〇〇二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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