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记者到食药局,说早晨四点在批发市场蹲守,发现有业户用某些东西漂白藕,怀疑添加了
柠檬酸或是火碱类的东西,于是买了几大包,到我们这里要求查处。到网上查了相关的新闻,关于藕漂白的事件一直存在着,但没有查到有哪个部门进行了查处的报道。有同事说,这是
农产品,不是食品,不应该由食药局监管,应由农业部门管理。也有的说,只要进了流通环节,就是食品,就应该由食药局管。但不管怎么说,这藕也是入口的食品,我们也有监管的责任,于是领导就带着执法人员和记者一起去了现场。请教各位,类似藕之类的农产品,为了销售时的美观,或是保存时间延长,通过清洗或找蜡等方式进行处理,是否合法?如
橙子或是苹果打上蜡,香蕉催熟的乙烯,莲藕的漂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