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7718—20114.1.4 配料的定量标示4.1.4.1 如果在
食品标签或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了或含有一种或多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4.1.4.2 如果在食品的标签上特别强调一种或多种配料或成分的含量较低或无时,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4.1.4.3食品名称中提及的某种配料或成分而未在标签上特别强调,不需要标示该种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请教:1、什么样的情况属于在标签上特别强调,比如食品名称:
人参酒,配料表上人参写在第一顺序位,属不属于特别强调?还是在标签上标注了人参的营养声称比如滋补等功能才叫特别强调呢?2、配料定量标示应该怎样标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