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行大家下午好!!! 有件不开心的事跟大家说下,希望各位同事能帮我出点主意,以后的品质工作要怎么取证更有说服力!!!昨日车间巡检时发现半成品(其实仅是没包装而起)上有一危险杂质(严重不合格)!!但是加抽成品没发现,于是我就对该时间段的产品进行隔离,但是加抽成品没发现,于是我就对该批产品打不合格评审单;(鉴于产品难以返工,是否出厂请领导评审)但是生产厂长不签,他反问说,是否出厂应该是品管签意见,(成品没抽到,他就想赖账)我回复他说,就是发现问题了,觉得产品有很大风险才要评审嘛,我怎么总觉得好像理由不够充分去说服。这件事上我那个处理方法错误了 嘛?要是照他那种思想不是得在成品上抽到他才认(成品抽检要做破坏实验)。那以后品控工作不是不好开展!大家平时在品控的过程中都怎样取证的呢?怎么做呢?难道一定要做成成品才能定是非嘛?感觉这边品控做的真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