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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帮忙鉴定一下,这个人到底能不能算是消费者?

某自由撰稿人,受邀为某媒体有偿写一篇“市售火腿肠品质及口感评述”之类的文章。自己先期垫付(媒体答应报销)价款,在超市购买了数十种火腿肠。回家后,先将每种火腿肠各切一小块,然后逐个进行品尝。不料被一火腿肠内的硬物崩坏牙齿。现请问:如果诉至法院,因为其并不是以食用火腿肠为目的,而是具有以营利为目的(赚取稿费)的动机,并且价款只是垫付,法官会认定其是“以生活为目的而购买,受《消法》等法律保护的消费者”吗?!
7人参与回答
,健康食品/保健品销售经理 2019-05-20回答
我觉得应该算消费者。据讲相关部门判断职业牟利者,根据次数、购买量。职业牟利者在有关部门投诉举报、都不止一、二次,说是多次也不为过,得到商家赔偿金就撤诉,脸面都混熟了
,食品研发 2019-05-20回答
个人感觉是消费者。
,采购主管 2019-05-20回答
这个故事很曲折吗有情节、有结果认定这个问题看法官了
,食品业务拓展经理 2019-05-20回答
是消费者,与他的临时职业无关
,食品工程师 2019-05-20回答
是消费者,他买火腿肠的目的不是为了索赔。并且是在使用过程中对人体产生了伤害才发现硬物的。
,采购员 2019-05-20回答
在哪里赚的钱不是判定是不是消费者的依据。以打假为营利目的的需要甄别。
,健康食品/保健品销售经理 2019-05-20回答
这个肯定是属于消费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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