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上面的答复数10楼为准确答案,目前《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质检总局63号令)是有效的法律法规依据,所有认证机构都是依据该办法制定适合本机构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每个机构大同小异各有千秋。证书和标志使用具体有以下规定:1)管理体系获证客户可以使用认证标志,但不得应用于产品或产品包装之上,或以任何其他可解释为表示产品符合性的方式使用,只能声明本企业管理体系通过认证;2)认证标志不应允许被用于企业的产品检验报告;3)产品认证获证客户在产品包装上或附带信息中声明产品通过认证,但是不能声明自己的管理体系通过认证;4)对获证客户错误引用认证状态或误导性使用认证证书、标志的,认证机构有权采取处置措施,例如要求获证客户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暂停认证、撤销认证、公告违规行为以及必要的法律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