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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安办有没有权利追查食品药品检验所未报之责

专访上海市食安办主任阎祖强: 将追查食品药品检验所未报之责上海食品药品检测所是受百胜集团委托进行检测的单位。该所作为公共服务检测机构,除了接受政府委托的日常执法监督中的检测样品外,也承担很多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社会企业购买服务,委托该所进行检测。需要指出的是,上海食品药品检测所承担的社会企业委托检测服务,其费用是按照国家标准收取的,对于百胜集团没有额外收取任何其它费用。作为药监局下属机构,为何在测出百胜集团8批产品抗生素残留不合格后,没有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上海市食安办主任阎祖强表示,对于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未将不合格报告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导致监管失察,将进一步追查,并实施最严厉的问责。我的疑问是:由官方设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承接企业委托的原料检测过程中获得了不合格产品信息,该第三方机构有没有义务报告监管部门,有没有权利公布于众?上海市食安办有没有权利追查食品药品检验所未报之责?
3人参与回答
,食品实验室经理 2019-05-27回答
这个应该报告吧。并不是孤立事件,好几批都有问题。
,食品销售经理 2019-05-27回答
当然有权利,食安委最大嗦药检所很憋屈,委托检验之祸的另一种体现
,食品检测 2019-05-27回答
如果是抽检,监督检验,也许还可以说上报的事情,但如果是委托检验,怎么可能上报呢。。因为委托检测是不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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