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深圳市食安办顺利“改嫁”人口卫生局,深圳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正式从食品监管领域剥离。深圳的食品安全监管形成了由卫生人口、农业和市场监督三个部门共同负责的格局。当天下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人员抵达深圳,就深圳在机构改革下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座谈,机构改革交接过程中的执法盲点,
食品安全管理中行政与司法部门的衔接等问题成为各人大代表关注的重点。 “应杜绝大部制下食品安全监管盲点” “人的食物中毒由哪个部门管?”广东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省疾控中心副主任杨杏芬问题差点就难倒了现场的深圳相关部门负责人。 据悉,深圳新一轮机构改革对原有多部门分段监管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了改革,将原质监、工商、卫生部门的生产、流通、
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统一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将深圳市
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划入该局,建立了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食品”监管体制。 这一划分与国家级行政机构的设置有所不同。《食品安全法》将之前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餐饮服务监管职责划归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深圳由于深圳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正式从食品监管领域剥离,这一职能被划归市场监督管理局。但是在机构改革没有正式完成之前,原深圳卫生部门将继续履行餐饮服务许可和监督工作。 杨杏芬认为,这一“复杂”局面或将导致某些具体的食品安全问题陷入无人监管的境地,深圳的食品安全监管或将因此出现“盲点”。此外,她认为,无论职能部门如何变更,已经建立起来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资源需要沿袭性利用,“体系的建立需要长期跟踪摸底,不是投钱就可以建立起来,人才非常重要。”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邝兵表示,深圳目前处在机构改革的过渡期,一系列后续支持工作正在研究当中,负责协调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的食安办任务仍然繁重,尤其是日后的食品安全评估、风险监测由谁做,采用何种方式仍需要进一步明确。 深圳餐饮服务、食品流通或将统一发证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邝兵透露,由于深圳机构改革将食品安全大部分环节的监管职能统一到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拟探索将“餐饮服务”与“食品流通”两证合一,统一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证。目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专设“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处”负责这一职能。 “应注重食安监管中行政与司法部门的衔接” 在今天的座谈会上,有代表提出,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之前,食品安全违规行为都是以“货值”金额的数倍进行罚款,违法成本太低,导致商家屡屡以身试法。《食品安全法》加大了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大大提高了违法成本,公安、司法部门也成为了食品安全监管环节的重要部分,应该注重行政部门与这些部门的衔接。 邝兵表示,《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有2家深企因为在食品中添加违禁物质,已被调查立案,移交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