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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合法呢还是合法呢

十、本标准对生产日期的定义(摘自《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本标准规定的“生产日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原《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中“包装日期”、“灌装日期”等术语在本标准中统一为“生产日期”。讨论:1、以前在生产工序上都体现生产日期,也就是加工的实际日期。2、以前在工序记录上都体现生产日期。最终产品导致每天生产必须标每天的生产日期或者连续几天只标注一个生产日期(给消费者看的日期),一是进超市或发货客户不满意二是又不合法。3、现在我想改成工序操作的日期,以防止和给顾客看的到的生产日期发生混淆,比如出库日期、金属探测日期、封口日期、杀菌日期、包装日期、检验日期等等。4、真正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日期,也是给消费者看到的日期,是以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5、也就是说,我连续生产了1、2、3三天的产品、进行了1、2、3三天的感官检测、商业无菌实验(10天)等等,10天后都合格。6、第14天的时候,我把1、2、3三天生产的产品,一次性分装成最终销售单位,包装上就打一个生产日期(给消费者看的日期)。各位同仁按新法要求,是否该这样操作?
4人参与回答
,实验员 2019-05-28回答
是这样子理解的,不知道实际操作中是否是这样子做的
,食品检测实验室研发工程师 2019-05-28回答
如果是生产日期的话,那肯定不行,比如说,罐头,在灌装封口、灭菌以后,就应该喷印当天的日期了,这样便于追溯,也符合相关标准。
, 销售工程师 2019-05-28回答
应该以生产时的日期为准,分装日期不应该作为生产日期标注
,采购员 2019-05-28回答
个人认为不可取。你的保质期该怎么计算呢?特别是那种保质期短的(比如15天),按你这样的做法,是不是意味着最终销售单元没过保质期,而有些产品已经变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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