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食品企业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的规定距离?
[size=133%]Ø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
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由上述规定,请教各位,上述的规定距离是多少?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有具体规定吗?一般指那些?是哪各文件的规定? 谢谢!
3人参与回答
-
估计是《GB 8957-1988 糕点厂卫生规范》这样的里面
-
与污染源相隔25米以上吧。我记得好像是这样的
-
我也想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