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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电话是否必须标注?

情况大概是这样的标签上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也有经销商的名称、地址、电话那么是否必须要有生产者的联系方式呢?应该标的理由有:1、食安法第67第第3款规定,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2、7718 4.1.6.1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以不标的理由:1、7718问答五十三、关于联系方式的标示联系方式应当标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生产者或经销者的有效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应至少标示以下内容中的一项:电话(热线电话、售后电话或销售电话等)、传真、电子邮件等网络联系方式、与地址一并标示的邮政地址(邮政编码或邮箱号等)。这里有个或字?
2人参与回答
,食品安全员 2019-05-28回答
联系电话最好标注,因为产品出现问题联系不到你,我会直接联系12315
,食品检验员 2019-05-28回答
以一个正常人的逻辑应该先找销售者(超市),超市解决的时候协商下来还好,协商不 下来呢,肯定要联系厂家的,让厂家出面协调解决的,如果协商不下来在找官方的,无论是职业打假人还是普通消费者,都想能够简单办的事没必要惊动记者或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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